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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将分娩镇痛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1-29 1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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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李静茹)1月26日,记者从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日前,宝鸡市将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甲类支付管理。

  根据政策,参保人员在宝鸡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时使用该项目产生的合规费用,不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额度限制,可直接按比例报销,政策覆盖所有参保生育住院人群。城镇职工按照三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90%、一级医疗机构92%的比例报销,城乡居民按照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80%、一级医疗机构90%的比例报销。

  针对异地生育的参保人员,宝鸡市已明确其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随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确保政策福利全面覆盖。

  此次政策的出台,是宝鸡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减轻群众生育负担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医保支付方式的调整,进一步提升生育医疗服务质量,降低产妇分娩痛苦,保障母婴健康。

  分娩镇痛技术的普及,体现了对女性生育权益的尊重与关怀,也有助于促进自然分娩,减少不必要的剖宫产,对提升全市妇幼健康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宝鸡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宝鸡市将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费用结算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让参保群众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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