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0/20

图片上传格式支持JPEG、JPG、PNG,不超过5M

最多可上传3张,已上传 0/3

选择话题

发布
取消

关于调整南充市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的通知(2026年)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2-19 11:00:01

2242人浏览过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办发〔2022〕32号)精神,《国家统计局南充调查队关于回复〈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恳请提供有关数据的函〉的函》当中明确了我市2025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31702元),现将我市医疗救助起付标准调整如下:

  一、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医疗救助起付标准为1585.1元(南充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

  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医疗救助起付标准为3170.2元(南充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

  三、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起付标准为7925.5元(南充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

  本通知自2026年3月1日开始施行。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6年2月4日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
壹人事官方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