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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关于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长期未申领的公告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3-04 17: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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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参保人员家属:

  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现就193名企业退休去世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长期未申领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未申领的退休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申领人范围

  参保单位或者去世企业退休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可按规定办理去世企业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申领手续。

  三、办理方式

  1.办理地点:莱山区银海路46号 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2.联系电话:0535-6632173

  3.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3)参保人员或法定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逾期未办理的,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按照《关于做好养老保险沉淀账户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仍未办理个人账户申领手续的参保人员予以封存个人账户处理,待其法定继承人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予以解封。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报信息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存在继承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申领手续。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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