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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上调至2394元/月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3-25 14: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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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对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60元,市区失业保险金同步上调,由2241元/月提高至2394元/月。

  本次调整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为: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申领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渠道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等;线下渠道为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取决于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长短: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足5年的,每满6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4个月不满8个月的,按照8个月计算。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从受理的次月起按月发放至个人金融社保卡,杭州市区发放时间为每月22日(含)前(遇节假日顺延),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以其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门提醒:正在领取且尚未领取完毕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无需办理任何申请手续,自3月起,失业保险金将直接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保障待遇无缝衔接;2026年1月至2月期间,符合杭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且已按原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每月153元的差额部分,将于近期统一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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