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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 关于做好202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4-03 15: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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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 2026 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6〕214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二、严格选拔推荐程序,强化对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选拔程序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对下级单位推荐工作加强指导督促,规范程序要求,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大对推荐人选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基层单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推荐工作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选拔条件、民主评议和下级单位推荐情况,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除涉密人员外,推荐人选须进行内部公示,确保群众的监督和知情权。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人选身份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部门)意见。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1、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一是人选推荐的正式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须加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二是人选一览表。须从政府特殊津贴申报系统中导出,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三是推荐人选信息表 3 份(用A4 纸打印),并需附加个人业绩成果情况证明材料 1 份。

  电子材料。推荐人选信息表(附光盘或 U 盘)、个人业绩成果情况证明材料(书面材料扫描形成 pdf 版,随光盘或 U 盘报送并在政府特殊津贴申报系统一并提交)。

  2、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须在 2026 年4 月 21日17时前报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联系人:王甫 0351-4221280

  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联系人:宿兵 0351-4220163

  地 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太原市新建路69号813室)

  职业能力建设科(桃园三巷11号304室)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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