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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关于开展2026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4-05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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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人社局、江北新区民生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2026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企业薪酬调查

  年度企业薪酬调查是针对2025年度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的一项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企业及由其支付工资的劳动者。样本企业名单通过企业薪酬调查填报系统下发各区。调查实施时间为2026年3月至5月。调查为年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5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5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样本企业通过企业薪酬调查填报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数据,调查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其中,部级样本需5月15日前完成上报)。

  企业薪酬调查网址:https://survey.mohrss.gov.cn/xcdc/

  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调查

  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是针对2026年部分制造业企业人工成本情况的一项重点调查。调查样本企业不变。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调查为季报,调查时期指标分别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调查的实施时间为2026年4月至2027年1月。样本企业通过人工成本填报系统在线填报数据,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季后20日内。

  人工成本填报网址:https://survey.mohrss.gov.cn/rgcb/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替换确认调查样本对象。要及时梳理部、省下达的样本企业,对已经消亡或不具备调查条件的样本企业在调查软件中进行补充抽样;没有可补充样本的,要严格按照“同地区、同行业、同登记注册类型、同规模”的原则进行替换,确认实际调查的样本企业,确保调查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二)认真落实薪酬调查组织工作。要切实组织好薪酬调查工作,按部省下达并确认的样本企业数量开展调查,及时通知企业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落实调查工作。要有效落实好企业填报人员特别是新调查企业、新从事填报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企业填报人员熟悉调查内容、掌握指标口径、清楚数据上报流程、熟练使用上报软件。

  (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要督促调查企业及时完成填报工作,并切实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和复核,落实审核责任,对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数据、应报未报的项目要及时发回企业重新填报。各样本企业要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如实填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填报工作。

  (四)严格经费使用管理。要加强企业薪酬调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等,对调查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承担审计责任。要及时汇总编制本区域内2026年企业薪酬调查费用支出明细表(详见附件),按要求出具财务票据,一并于5月20日前加盖公章报送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统筹做好全市企业薪酬调查组织工作,为提高全市薪酬调查工作质量,继续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薪酬调查工作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各区要加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协同配合,借助专业技术服务力量有效提升业务培训、数据审核等专业性工作的效率质量。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联系。

  联系人:劳动关系处 王伟光,联系电话:68788201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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