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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5-11 1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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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记者从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降低购房消费成本、放宽购房提取公积金条件,2026年5月10日起,山西延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整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68周岁。

  同时,调整“商转公贷款”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消费行为时间限制,缴存职工于2026年5月10日以前通过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购买太原市住房的,贷款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符合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

  另外,调整购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职工购买住房,凭5年以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可分别办理1次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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