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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四季度将出炉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6-01 15: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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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目录制定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牢把握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综合考虑各地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与社会影响等因素,遵循总量稳定、平稳衔接的原则,科学划定医疗服务项目保障范围。考虑到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有一定差异,国家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先从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开始实施,再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统一。

  据介绍,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以临床上可收费的、有政府指导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基础,除血液相关收费等特殊项目外,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内容确定分类和项目范围。考虑到当前大部分立项指南已经出台,国家医保局将根据各省立项指南落地情况,按程序分批制定。首批考虑涵盖“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口腔种植、辅助生殖、产科、放射检查和康复”11类项目。

  根据工作方案安排,第一批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制定按照“准备—评审—发布”三个阶段推进。其中,2026年10月至11月为发布阶段,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基金测算情况,形成第一批目录并按程序印发。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是初次制定,各项工作均需从零起步、统筹探索,因此制定周期相对较长,初步预计需要2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目录的制定和发布工作。(孙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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