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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出台七项公积金新政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8-14 1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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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住房供给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迭代升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足本地楼市实际,对标省内先进标准,集中推出七项惠民新政,从贷款授信、住房置换、资金提取、便民服务、拥军安居多方面打出政策组合拳,兼顾刚需、改善群体居住需求,切实减轻群众置业压力,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政对纳入住建部门“好房子”项目库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专项贷款额度倾斜。职工购买入库“好房子”,双职工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至10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全市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测算倍数由15倍上调至20倍,缓解青年职工、新市民购房首付压力。差异化金融扶持,既提升刚需、改善家庭购置优质住宅的融资能力,也引导房企打造绿色宜居楼盘,推动全市住房品质整体提升。

  我市正式畅通公积金“卖旧买新”置换通道,盘活存量住房资源。缴存人出售本市自有存量住房,1年内购置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10%;置换房源为入库“好房子”的,直接享受项目专项最高贷款额度,助力老旧住房更新,培育住房消费良性循环。

  面对家庭购房资金压力,新政实行家庭代际互助提取。办理购房全款、首付缴纳、偿还贷款本息业务,提取对象不再限于房屋产权人,产权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均可参与,两代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统筹用于购房支出。青年刚需家庭、多子女家庭可整合家庭力量置业,实现“一人购房、全家相助”,减轻短期资金负担。

  异地购房办事壁垒同步破除。盘锦缴存职工在外市购置自住住房,可正常办理购房、还贷类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受地域条件限制。该举措拓宽群众选房空间,与本地“好房子”扶持政策形成互补,更好适配多元化居住选择。

  贷款认定规则进一步优化,住房套数仅核查借款人及配偶在盘锦市域内房产信息。同时开通现役军人公积金贷款通道,在部队缴存公积金的现役军人来盘购房,可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政策待遇。政策明确,各类优惠政策分类执行、不叠加享受。

  据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紧跟楼市发展态势,动态优化配套举措,健全新房购置、旧房置换、存量住宅改造全链条政策体系。在释放住房消费潜力的同时,严格落实额度管控与风险审核,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下一步,将依托线上线下渠道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业务答疑,推动各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回应群众对宜居家园的美好期盼。

  来源:辽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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