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兰州医保待遇提高了 降低住院起付标准 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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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5-13 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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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兰州医保待遇提高了

  降低住院起付标准 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每日甘肃网4月28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王思璇)记者4月27日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兰州市医保局通过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两项措施,对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预计每年为兰州市参保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1.7亿元。

  降低住院起付标准。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由1400元下调至1000元;三级乙等医院由1000元下调至600元。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由2400元下调至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由1000元下调至600元。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5万元上调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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