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煌市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3-04-11 16: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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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交通运输、铁路、水利、能源、建设等行业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全面实施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敦煌市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保范围

在敦煌市范围内政府投资的交通运输、铁路、水利、能源、机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合法招投标、核准、备案的符合以上范围的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可纳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范围以人社部社保中心《关于印发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规定为准。

准备资料

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在参保缴费时,用人单位需填报《酒泉市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审核表》,附项目立项、主管部门批复、招投标文书(或有关行政部门核准、备案文书)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书、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职工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等资料。

费率确定

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工伤保险费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核算。敦煌市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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