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流程!困难企业(单位)这样办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业务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3-01-06 09: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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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办理过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单位),在缓缴政策到期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新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单位)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办理:

  网上申请流程: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企业通过网上经办平台,依次点击“单位参保管理”—“单位缓缴登记”,打开“单位缓缴登记”模块,页面自动展示“单位基本信息”及“缓缴申请信息”,无需修改系统默认缓缴申请信息的可以直接点击保存按钮,需要修改的可以先编辑“缓缴申请信息”再保存,保存成功后到“档案上传与业务提交”页面下载打印《山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审批表》,签字盖章后,在“档案上传与业务提交”页面将扫描件上传电子档案,并提交审核。经省社保局审核后,参保企业可直接享受相应的缓缴政策,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线下申请流程: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企业,携带《山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审批表》到省社保局经办窗口直接办理审核。经省社保局审核后,参保企业可直接享受相应的缓缴政策,无需提供其他资料。该表可从省人社厅官网—社会保险局—下载专区(http:/rst.shanxi.gov.cn/)自行下载。

  来源 | 山西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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