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缓缴期间单位如何办理人员减少?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3-01-06 09:49:20

5人浏览过

  保妹之前向大家介绍了

  社保领域十条措施 全力助企纾困解难

  今天

  保妹详细给您讲一讲

  被认定为缓缴单位后

  如何办理人员减少业务

  线上办理

  01 登录网上经办系统

  “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http://cdhrss.chengdu.gov.cn/

  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公共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sologin/login

  开通及登陆方式

  小伙伴们可以看一看

  “网上经办系统单位登录篇”

  02 填写信息申报

  进入网上经办系统后,选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职工社会保险欠费补缴申报”模块,填写需减少人员对应信息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缴费单据。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03 将缴费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

  点击“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据核定管理”→“缴费单据生成及撤销”→ 查询到对应单据,点击“推送税务”按钮,单位可自行将单据推送至税务部门,立即缴纳社保费,也可待社保经办机构将缴费单据推送至税务部门,第二日再进行缴费。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04 办理人员减少业务

  税务部门将缴费成功信息返回社保经办机构后(一般为3-5个工作日),单位再次登录网经系统,点击“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人员停保登记”→ “在职人员停保”办理人员减少业务。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线下办理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