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贴!吉林市这类企业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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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12-19 11: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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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4日,记者从吉林市就业服务局获悉,为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最大程度减轻企业参保负担,助力惠企纾困,市区内企业吸纳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可在每个季度末25日前向市就业服务局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据市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实行“先缴后补”,按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适用对象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申请时需提供企业年度营业额报表)。

  

  政策期限

  

  一、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三、招用经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包括灵活就业 、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

  

  企业申请吸纳就业社会保险所需材料

  

  单位(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三份(登录http://www.jlsjob.com网站,在“相关下载”专栏中下载);单位(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金额汇总表三份(登录http://www.jlsjob.com网站,在“相关下载”专栏中下载);吸纳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需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如吸纳人员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身份认定材料。

  

  补贴按季度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持申报材料,在每季度末25日前,向吉林市就业服务局就业管理科提交申请。

  来源:江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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