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文规范:劳务派遣要同工同酬

围观劳动关系

发布于:2022-11-22 16:46:11

6人浏览过

   再看看什么人适用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但是,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很明显,劳动法保护的是“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临时工,但管不着公务员。

   同工同酬的理论依据,对公务员压根儿没用。

   结论: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