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总结|《民法典》中有劳动法的内容?请看汪律师的梳理

围观劳动关系

发布于:2022-11-14 17: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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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由此可见, 员工患精神病后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可享受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的医疗期。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规定: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当 享受完医疗期还没痊愈的员工,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一文第二条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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