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关于社会保险享受待遇人员认证时间及方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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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8-29 16: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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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享受待遇人员认证范围及认证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自助认证期为认证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

  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自助认证期分别为认证年度1月1日至4月30日和7月1日至10月31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自助认证期分别为认证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和9月1日至9月30日。

  来源 / 晋州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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