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2-08-18 14: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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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税务局已于近日确定了广西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即日起,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银行网点等方式缴费。
  据悉,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832元(5819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8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323元/月。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缴费划分为9个档次(增设一个最低档次)供大家选择。
  同时,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往年更方便,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缴费;持参保人社保卡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桂林市区的桂林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中国邮储银行任一储蓄网点缴费;参保人可到各城区办税服务大厅缴费;参保人可通过支付宝的“市民中心”选择“社保”模块或微信的“城市服务”选择“社保”模块进行支付缴费。
  缴费成功后,如因领取社保补贴或其他原因需要完税凭证的,可到各城区办税服务大厅打印纸质的完税凭证或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下载电子版完税凭证。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每年年末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高峰期。为避免年末缴费拥挤,建议市民及时缴费。其中,按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可跨年补缴上年及往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各位参保人务必在今年12月25日前完成2021年度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同时,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因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已于2020年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的人员,最晚可在2021年12月25日前按2021年度标准缴纳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记者苏文娟 通讯员吴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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