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乡居民医保停办转移业务受理方式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2-05-11 17: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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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乡居民医保可以办理停办、转移业务,可以在参保地医疗经办机构进行业务办理,详见正文。

  兰州城乡居民医保停办转移业务受理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内转移有以下几种方式:

  1.城关辖区内参保居民转至省内其他市县,城关区各街道、社区办事服务大厅,或城关区医疗保障局(甘霖大厦9楼居民待遇保障科)办理。

  2.兰州市区外其他市县转至城关区,在参保地医疗经办机构进行业务办理。

  3.兰州市内各城区转移,由参保地医疗经办机构、各街道社区进行转移业务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电话停保:停保人可致电城关区医疗保障局居民科进行办理(0931-7821890);

  2.现场停保:停保人可到城关辖区内街道、社区办事服务大厅,或城关区医疗保障局(甘霖大厦9楼居民待遇保障科)办理;

  3.网上停保:停保人登陆微信公众号《甘肃医疗保障局》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办理期限为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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