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明细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2-03-28 13: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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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赔付标准是什么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经济特区内因工伤残员工的基本生活,对因公死亡员工的亲属进行抚恤,根据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下列员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1.所有企业的员工。

  2.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除公务员及参照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人员以外的员工。

  3.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招用的人员。

  第三条 工伤保险应当与工伤预防及康复相结合。

  1.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2.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发展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事业,为因工伤残员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创造条件。

  第四条 工伤保险工作应当与安全生产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

  第五条 市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劳动部门〕市工伤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

  1.市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办理工伤和保险业务。

  2.工伤保险业务由劳动部门。工会。企事业单位代表及专家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机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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