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雇佣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围观劳动关系

发布于:2022-01-17 16: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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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2011年12月,在校园招聘中,某民营企业与大学生吴某签订了三方协议。2012年6月,吴某大学毕业,到M公司任出纳一职。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发现吴某无法胜任出纳一职。同年10月,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吴某沟通,要求吴某在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

  吴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则认为,吴某到公司工作前,公司曾与其签订三方协议,通知上明确注明了工作岗位,实习期薪资结构、报到时间等内容,应当视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吴某的申请会得到支持吗?签订三方协议,是否能够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三方协议,还要再签订劳动合同吗?

  答案是需要的!

  一般来说,三方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而且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

  

  在本案例中,吴某到公司报道后,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因此吴某的要求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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