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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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12-20 15: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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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补充


现将珠海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标准调整事项告知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900元。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调整为95元。


3.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合计调整为190元。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标准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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