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12-09 17:54:08

5人浏览过

东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导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符合8项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详见正文!


 

东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直系亲属购、建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出境定居的;


7.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8.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依照前款第3、4、5、6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本人或配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只能在偿还住房贷款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