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伤生活护理费申领指南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09-15 15: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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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伤生活护理费申领指南


【导语】:申领生活护理费申领需注意,市属用人单位的至市社保中心办理,区属用人单位的至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厦门工伤生活护理费申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经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劳动能力鉴定(或轻伤放弃鉴定)


备注:市属用人单位的至市社保中心办理,区属用人单位的至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以工伤认定书载明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准)


二、办理材料


(一)工伤职工存在护理等级,申领生活护理费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一式两份,原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一份,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一份,原件)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一份,原件)


5.老工伤人员长期待遇复核表(一式两份,原件)


(二)工伤职工生活护理等级变动,申请重新核定待遇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一式两份,原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一份,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一份,原件)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一份,原件)


5.老工伤人员长期待遇复核表(一式两份,原件)


6.变更后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一份,原件)


三、



理流程


1.受理


经办岗窗口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通过则提供受理通知书;


2.决定


审核、审批岗人员在6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标准,审查通过后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四、



理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10号综合受理窗口


其余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信息厦门工伤保险办理地址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承诺时限


受理后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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