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指南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09-15 15: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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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指南


【导语】:厦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时需注意,市属用人单位的至市社保中心办理,区属用人单位的至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厦门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经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劳动能力鉴定(或轻伤放弃鉴定)


备注:市属用人单位的至市社保中心办理,区属用人单位的至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以工伤认定书载明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准)


二、办理材料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一式两份,原件)


2.工伤职工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票据(一份,原件)


3.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一份,原件)


4.工伤职工身份证(一份,原件)


5.门诊诊疗材料(含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一份,原件)


6.住院诊疗材料(含出院小结)(一份,原件)


三、



理流程


1.受理


经办岗窗口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通过则提供受理通知书;


2.决定


审核、审批岗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标准,审查通过后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四、



理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10号综合受理窗口


其余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信息厦门工伤保险办理地址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承诺时限


受理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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