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何种途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围观劳动关系

发布于:2021-08-26 11: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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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何种途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通过何种途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重要组成部分,在单位的发展和运行当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是作为被管理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或多或少在劳动关系期间内,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争议。那么通过何种途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网友咨询:


我有一位朋友与公司之间因工资问题发生了矛盾,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我想咨询一下,职工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通过哪些途径处理劳动争议?


湖南益阳劳动纠纷律师孙炼忠解答:


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途径是: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当事人任何不服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炼忠律师补充:


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 载明支付单位的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盖章的 “工作证”、“服务证” 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 等招用记录;


(6) 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 用人单位无异议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文章来源如作者处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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