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向谁提出

围观劳动关系

发布于:2021-08-11 16: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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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向谁提出


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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