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关于开展我市企业职工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的通告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08-09 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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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 关于开展我市企业职工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的通告


珠海市 关于开展我市企业职工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的通告


 

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


我中心经过数据检查,发现有部分企业职工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1年以上,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仍未清退或合并(名单见附件),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养老保险合法权益,请你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中心属地办事处办理相关业务。咨询电话:12333、12345。


附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年未处理个账名单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珠海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年未处理个账名单.xlsx 来源: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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