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调整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08-06 16:49:27

6人浏览过

关于转发调整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  为了保障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工伤待遇,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76)号)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4月2日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