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确定标准的通知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07-29 18: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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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线上办理渠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即日起,单位办理缴存登记业务,除了可以通过“一网通办”(网址:http://qykb.gdzwfw.gov.cn/qcdzhdj/)和粤商通app线上渠道,或通过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和银政通(银行一体机)线下渠道办理外,还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渠道办理。


一、办理方式


单位法人通过账户密码、人脸识别或数字证书等方式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选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缴存登记业务”,点击“在线审办”;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1900752053420A3442014055001),点击“立即办理”快捷办理。


二、所需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未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单位;


2.单位账户须达到可信等级四级或五级。根据广东政务服务网有关要求,可信等级四级: 根据可信信息库核验实人、实名、实证三者一致;可信等级五级: 由更具保障性的方式例如数字证书、窗口现场核验等核验实人、实名、实证三者一致。


三、所需资料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办理可实现零资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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