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21〕7号 )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07-29 17: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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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养老保险市直管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落实有关调整办法和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将调整的待遇于6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下载: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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