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8个社保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07-02 1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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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社保在“减证便民”行动中,对8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涉及14种证明材料,同时直接取消12个事项的11种证明材料,让群众“少跑腿”甚至“零跑腿”。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8个事项分别是: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异地就医住院散单报销申请在职死亡丧抚金和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离退休人员死亡丧抚金和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这些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共有14种。

申请人在办理上述8个事项时,如果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则按业务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选择承诺方式办理,省社保服务中心将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效力、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即可办理业务。但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减证便民”行动取消12个事项的证明材料,所涉事项见图。(易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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