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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生育支持十五条措施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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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01-09 1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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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云南卫健委消息,近日,云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五条措施》,从生育保障、休假制度、托育服务、住房支持等多方面,系统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旨在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在强化保障方面,措施明确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加大力度监督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哺乳假等假期制度及相关待遇。

  在减轻家庭负担方面,措施统一将二孩、三孩每孩每年800元育儿补助并轨至国家每孩每年3600元育儿补贴。同时,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及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个人所得税。住房支持政策包括:二孩、三孩家庭购置首套和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分别上浮20%、30%;支持筹集一定数量超过70平方米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多子女家庭住房困难。

  在增加服务供给方面,措施提出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早孕关爱门诊,提供“一站式”服务;巩固提高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办理效率,落实新生儿“出生即参保”政策;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快构建“1+N”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在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方面,措施提出实施儿童健康护佑工程,健全三级儿童急救体系,建设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支持产科、儿科重点专科发展,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并推动医疗机构进行适儿化改造,建设儿童友好医院。

  此外,措施还关注妇女就业权益保障,提出加强对孕产期女职工的法律援助,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支持工会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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