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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申领5万元!株洲职工医疗互助“二次补助”来了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4-11-21 1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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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职工医疗互助“二次补助”来了(主题)

  最高可申领5万元(副题)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何春林 通讯员 何杏

  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印发了《株洲市第十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二次补助方案》,职工住院在完成各种报销、补助后,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还能获第二次医疗互助补助(以下简称“二次补助”),年度最高可补助5万元。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关心关爱重病职工,减轻医疗互助项目补助对象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职工家庭困难,我市根据《关于开展第十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相关规定,制定了此次医疗互助补助方案。

  哪些人可以享受“二次补助”?

  申请者要满足两个条件:参加了株洲市第十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医疗互助补助范围内,且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含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补助)报销、职工大病关爱帮扶、工会帮扶(困难建档职工)和社会救助后,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含3万元)。

  需要提醒的是,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要在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20日,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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