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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026年起施行行业基准费率与浮动费率结合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1-28 14: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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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海税务消息,上海市人社局、财政局及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行调整,实行行业基准费率与浮动费率相结合的制度,新政策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根据通知,本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被划分为一至八类,对应基准费率分别为本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用人单位的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情况确定其所属风险类别。

  同时,本市将实施浮动费率机制。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费率将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进行上下浮动。具体的浮动费率实施办法将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通知明确了用人单位行业类别变更的办理流程。若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内容或主要经营生产业务发生变化,需持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及时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类别变更手续,费率将从变更后的次月起调整。对于可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核验的材料,用人单位无需重复提交。

  此外,通知特别指出,劳务派遣单位将统一按照二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来确定其费率。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并遵循“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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