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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两项购房普惠政策今年6月底到期 多项公积金政策将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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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02-02 17: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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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扬州发布消息,记者从市住建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去年扬州市出台的部分购房优惠政策、公积金贷款政策为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限暂定实施至2026年6月30日,到期后将视情优化调整。其中,两项购房普惠政策将于今年6月30日到期后不再延续。

  两项购房普惠政策到期不再延续

  市住建局明确,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补贴的普惠性购房优惠政策,在2026年6月30日到期后将不再延续。主要涉及两项政策:一是人才券发放将于今年6月30日政策到期前停止;二是大专及以上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最高不超过房屋成交总价1.5%的购房补贴政策,将于今年6月30日到期后不再延续。有享受该项政策需求的市民,需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购房合同的网签备案。

  目前,市住建局正在研究储备2026年市区房产新政条款,住房“以旧换新”、多孩家庭购房、房票安置等专项优惠政策到期后并不会取消,并将结合青年人才购房资助等政策,统筹研究优化后出台实施。

  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优化调整

  去年,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11项惠民政策措施,其中6项为核心政策。

  一是阶段性上调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90万元、150万元,阶段性措施的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

  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已不在家庭成员名下、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原相应贷款不再计入贷款次数。

  三是优化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对经认定的C类及以上、D类、E类、F类、G类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放宽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四是加大了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我市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分别上浮30万元、50万元。

  五是放宽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

  六是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缴存人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仍有不足的,其配偶、父母或子女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缺额。

  据市公积金中心介绍,上述1—3项政策是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限暂定实施至2026年6月30日,到期后视情延续或进一步优化调整。4—6项政策将长期执行。

  支持外省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扬购房申请公贷

  凡在外地城市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来扬州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的贷款权益。该业务面向全国,没有户籍地和缴存地方面的限制。

  目前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最高额度单人90万元、双人150万元。在此基础上,还可叠加享受绿色建筑、多子女、以旧换新或改善型住宅等多项贷款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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