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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回音 | 在读大学生如何能更好使用医保?成都详解相关政策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3-27 11: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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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成都3月27日电 (记者李强强)“在校外的三甲医院就医时,可以不需要开具转诊单,而后使用医保码(卡)使用医保吗?起付线是多少?若是在四川省外就医,使用异地就医备案后的起付线是多少?”近日,一名在成都就读的大学生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医保报销相关政策。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友留言截图

  收到留言后,成都市双流区医疗保障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回复。回复表示,该名大学生在成都市双流区正常参保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乡镇、社区卫生院服务中心95%,起付线100元;一级医院85%,起付线100元;二级医院75%,起付线200元;三级医院60%,起付线500元。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政府令第155号)第十四条(报销范围)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支付下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一)住院医疗费;(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三)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

  针对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多数为校医院)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官方回复截图

  记者查询《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文件获悉,成都市内全日制大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港、澳、台籍大学生),均被纳入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享受户籍地政府资助参保的学生除外)。

  另据成都市医保局介绍,参保大学生可以享受大学生门(急)诊待遇、住院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和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门(急)诊待遇包括普通(急)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0% ,个人负担40%,500元/年)、外伤门诊(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50元以上部分报销90%,800元/年)、“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为70%,高血压200元/年,糖尿病300元/年)、门诊特殊疾病(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参保大学生在成都市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即可办理结算。住院待遇保障有三重险种保障,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报销比例。图据成都医保

  此外,参保大学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按相关规定予以支付。长期护理保险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关于异地就医报销方面,参保大学生在西南片区(云南、贵州、重庆、西藏、四川)和南京市、广州市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联网直接结算。

  参保大学生在上述地区以外的国内异地定点机构住院,异地就医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或“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异地就医备案完成后,出院时,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联网直接结算。因各种原因未刷卡联网结算的参保学生,可全额垫付医疗费用,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持相关报销资料到首诊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成都市医保局提醒:普通门诊需要在首诊医疗机构或者经首诊医疗机构转诊同意的其他医疗机构看病才能报销,门诊慢特病、住院则无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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