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动态

0/300
图片
话题

发布问题

0/20

图片上传格式支持JPEG、JPG、PNG,不超过5M

最多可上传3张,已上传 0/3

选择话题

发布
保存
取消

福建厦门三明两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助力住房消费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5-20 14:59:45

2470人浏览过

  据中国福建消息,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和三明市相继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推出多项惠民举措,旨在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厦门市推出六条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

  厦门市出台的六条措施主要围绕降低贷款成本、扩大提取范围等方面。具体包括:一是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房利率执行。二是“卖旧换新”的缴存人,在省内售房后12个月内在厦门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享首套利率。三是支持代际互助提取,购房资金不足时可提取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四是放宽购房提取申请时限至取得证明材料起3年内。五是支持装修提取,购房5年内可申请提取,提取额度按每平方米1800元标准计算,每套不超过25万元。六是支持购买同一小区一手车位(库)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款的50%。上述政策自2026年5月25日起施行,但当公积金贷款使用率高于90%(含)时,将暂停办理代际互助、装修提取、购买车位(库)提取业务。

  三明市优化调整七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三明市同步优化了七项公积金政策。一是取消优先还贷限制,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时,无需优先偿还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普通家庭每月提取标准从600元提至1000元,多子女家庭从800元提至1200元。三是规范购二手房提取时限,购买市外二手房且未贷款的,需持有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方可提取。四是放宽偿还异地商贷提取条件,取消对产权持有比例的限制。五是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人员最高可贷100万元,单缴存人员最高可贷60万元,多子女家庭另加20万元。六是阶段性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即日起至2026年底,购买住房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首套房执行。七是优化商转公贷款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申请对象范围。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查询企业社保/公积金业务

选择/输入城市

热门城市

      请选择查询类型

      社保查询
      公积金查询
      一键直达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