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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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1-18 17: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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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图源: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知显示,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套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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