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个人委托提取日期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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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2-07 16: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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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王安琪)2024年2月10日至2月17日为春节假期,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委托收款扣款日期、还贷委托提取扣款日期进行调整。

  缴存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原定2月10日发起委托收款扣款的,现调整到2月8日扣款;原定2月15日发起委托收款扣款的,现调整到2月18日扣款。

  扣款结算日为2月10日、2月15日的单位,请在调整后的扣款结算日当天保证账户有足够资金,并及时办理职工增加、减少手续,以免造成托收失败、托收金额差错等问题。

  缴存人值得注意的是,原定2月18日发起还贷委托提取扣款的,现调整到2月20日提取,并将所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到还贷银行卡。在此期间需还贷款的缴存人需确保还贷银行卡内余额充足,以免造成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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