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 期限不超过5个月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2-10-04 10:20:28

6人浏览过

  【环球网报道】2月20日,国新办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因为此次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对此作了详细介绍: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为保证减免政策落实到位,《通知》同时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各省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同时对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出了要求,明确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来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责编:沙 琼

  版权作品,未经环球网 huanqiu.com 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