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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高基层医保报销比例至85%以上 群众家门口看病更省钱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6-19 1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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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东发布消息,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全省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可享受多重医保优惠,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至不低于85%,部分市达到90%,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在住院报销方面,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左右统一提升至不低于85%,医保基金收支状况较好的市提高到了90%。同时,基层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保持在300元左右,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降低约一半。

  在日常看病和慢病用药保障上,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6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纳入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日常用药报销比例已提至75%,每年可为患者减负1.4亿元。全省统一规范81种门诊慢特病及认定标准,方便群众就近享受保障。此外,困难群众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还可享受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最高限额提至不低于5万元,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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