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动态

0/300
图片
话题

发布问题

0/20

图片上传格式支持JPEG、JPG、PNG,不超过5M

最多可上传3张,已上传 0/3

选择话题

发布
保存
取消

烟台民意通|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有优待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6-09 14:30:50

1392人浏览过

  水母网6月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日前,市民王女士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咨询,困难群体在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时有没有优待政策?

  记者了解到,我市每年为符合参保条件的缴费年龄段的困难群体,全额代缴最低标准100元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还有最低30元的政府补贴(具体补贴金额请咨询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困难群体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即时帮扶人口、重度残疾人。

  困难群体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是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符合规定的缴费年限条件、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但需要注意的是,重度残疾人经本人自愿申请,经审核后可提前5年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重度残疾人年满55周岁、持有残联核发的一、二级残疾人证书、按规定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 待遇的,可以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提前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自2024年起,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群体,除政府代缴外,也可以自行缴纳除100元档次以外的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会按照代缴和自行缴费之和对应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给予缴费补贴。无对应缴费档次的,按就近就高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给予政府补贴。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查询企业社保/公积金业务

选择/输入城市

热门城市

      请选择查询类型

      社保查询
      公积金查询
      一键直达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