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流程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2-04-08 14: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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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申报范围
工伤职工或工伤认定单位
申报条件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5至10级,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提报材料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2.《青岛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三方协议》。"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或职工携带申报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符合条件的,生成《青岛市工伤医疗补助金核准表》,业务办结。
办理时限
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每月1号至15号申报的,当月25号将核准待遇金额拨付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每月16号至31号申请的,次月25日拨付。
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
青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执行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4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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