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社保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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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2-07 18: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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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6日,江苏省人社厅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础调整,下限按4250,上限暂时按21821元执行。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造成基金短收的,认定为管理性缺口并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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