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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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07-12 15: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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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一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不漏一人,确保各项待遇落按时落到实处调整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报告情况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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