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确自5月29日起调整申请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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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6-05 16: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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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38号),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要求做出了调整。5月3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调整后的连续缴存时间有关要求。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自2024年5月29日起,本市户籍职工、非本市户籍职工、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的要求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时间要求不变,贷款前至少连续缴存6个月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24个月。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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