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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工伤待遇申领与劳动合同效力问题解析

围观劳动关系

发布于:2026-01-06 14: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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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海发布消息,针对近期部分企业合并或名称变更引发的员工关切,市人社局就工伤待遇申领、劳动合同效力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核心原则是: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或名称变更等情况,不影响原有劳动合同的履行及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

  一、公司合并后,工伤待遇申领不受影响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以胡先生为例,其所在公司被合并后,后续治疗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应由合并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负责,申领待遇不会因此受阻。

  二、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例如小方所在出版社合并后,其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无需重新签订。同时,员工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新单位的工作年限。

  三、企业名称变更,无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小钱所在公司仅进行名称变更,原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条款)均无需变更,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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