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0/20

图片上传格式支持JPEG、JPG、PNG,不超过5M

最多可上传3张,已上传 0/3

选择话题

发布
取消

沧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2-25 09:37:26

2207人浏览过

  近日,记者从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100万元。在公积金提取使用方面,新增物业费提取渠道。本次调整的政策自2月14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政策调整,贷款额度迎来大幅提升,切实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压力。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直接提升了缴存家庭的购房融资能力。同时,贷款额度计算的余额倍数由20倍提高到25倍,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计算。

  针对人才引育和高品质住宅发展,沧州还推出专项贷款优惠政策。燕赵英才A卡人才、狮城人才服务卡I类卡人才在沧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高额度可上浮50万元;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或被认定为高品质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优惠额度均在家庭还款能力范围内核定。

  在公积金提取使用方面,新增物业费提取渠道。缴存人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提取上限2000元,当年未提金额可结转累计提取。取消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限制,缴存人及其配偶在还贷期间,每年可多次提取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此外,重大疾病提取时限从票据开具日期6个月内延长至12个月内,为患病缴存家庭提供更充裕的办理时间。

  (记者 何晓玲)

  【来源:沧州晚报】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